合同是以某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实际是由该有限公司分公司在操作,付款也是该有限公司分公司账户支付,问如诉讼,是以该有限公司还是以该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为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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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以有限公司为被告,也可以有限公司和分公司为共同被告,还可以考虑合同的履行地选择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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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该分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可以以该分公司为被告;如果没有,则以该总公司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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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诉讼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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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实践中一般以合同的签订方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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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合法注册登记,通常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责任承担可能涉及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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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有诉讼主体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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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起诉总公司还有就是分公司可以是代付啊,付款不一定就是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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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合同是有相对性的,即诉讼的双方必须是签订合同的双方。您节省诉讼成本的意向,可以理解,但是上海法院不受理。
其次,你要看,分公司是否有注册资本,如无,就算判决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也无法实际执行,只能是一纸空文。到时候要执行总公司的财产,是有很大难度的。
最后,我所的总部在北京,本律师所在的是上海分所,你可以委托本律师和北京总部的一位律师一起办理您的案件,我负责收集证据,北京律师负责开庭,律师的总收费是一样的,不多一分钱,而且节省了只聘请上海律师所必然发生的巨额交通费用。何乐而不为。
如有需要,欢迎致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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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执照可以起诉分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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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总公司为被告。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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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只能起诉总公司的。当然可以试试能否总公司和分公司一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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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的合同,一般以合同签订方为被告,具体要看案情才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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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