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4人出资建厂,工商登记注册时,推荐法人是办的1人独资,没有写“合作协议”,没有“章程”,每个人只有一份出资证明,上面有四人签字,明确各出资多少,各占股比例多少。一年后工厂建成。由法人一人承包三年。《有承包合同》第一年付了少量承包费,后来就一直没给承包费。他占据厂子也不让出来,现在五年多了。我们讨要承包费他以亏本为由就是不给。我们不是法人,没有任何权力。请问象这种情况;1:在法律上算不算合伙企业?2:法律承不承认我们是股东?3:承包合同是否有效?4:不给我们承包费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12-06-06 09:06: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
企业法律顾问 28490
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书模板
民法典 832
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书模板
转股协议参考样本之:股东内部转让股权
民法典 618
转股协议参考样本之:股东内部转让股权
公司股东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 1971
公司股东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是否有效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