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公司单方面解约是否违法?怎样赔偿合理?
我于2010年10月到2012年1月在原公司任职公关经理,这期间公司一直不签合同也不缴纳金险,多次询问无果,2012年2月公司补签了合同和补交金险,但合同只有签字没有盖章。2012年2月公司和新公司合并,签署了新的合约是从2012年2月到2013年1月底。
现在公司于2012年5月29日一早临时口头通知解约,并给了一系列公司单方面的单子强制我签字和强制我离开公司,由于觉得不合理我未在协议上签字。第二天公司以书面形式发解约到我家里要求我6月底到公司拿一个月薪水补偿离开公司,理由是岗位调动,可是公司根本没有调动岗位的情况。口头给的理由是我销售业绩不达标,这与我的工作内容无关,属于无理要求。
我已到劳动仲裁领取的仲裁申请表,如需想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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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工之日起至劳动合同解除,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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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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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自用工之日起至劳动合同解除,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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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属于公司单方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工作满一年赔偿2个月工资。详情可来电咨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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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年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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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同时,还可以就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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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说法,公司的口头理由是销售业绩不达标,但你担任的是公关经理,没有销售指标,那么解约的理由不充分。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话,应当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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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的权益受到侵害,仲裁或诉讼会支持你的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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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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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