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10年12月21日在一家蓄电池厂工作至2012年5月31日,现在因为单位环境不达标,被环监部门责令停产整改,我们所有员工被公司要求辞退,老板给我们开员工大会,说要我们31日把辞职手续办完,说是公司和劳动局协商了的,工龄按照劳动法的工龄算,但是工龄工资却是950元的武汉市蔡甸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还说是于劳动局协商了的。我找老板,老板要求按照正常工资补偿,却这些天老板不露面。人事部却说是公司现在转型,公司经济不好,只能这样发工资!我31号我在武汉职业病医院检查血铅,血铅也超标了,公司转型我该怎么样要求公司赔偿啊,连同工资带血铅超标,公司应该给予我一个怎样的赔偿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