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6月底本人骑车撞伤一位40多岁的中年女子,以造成对方骨折,交警事故认定我为全责,住院期间医疗费、住院费、陪护费等都是本人支付的,出院时又支付3000元,现对方要求赔偿6万元才肯结案,对方未做伤残鉴定,恢复情况我也不了解,我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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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对方做完伤残鉴定再说。如果没有构成伤残,由于之前的医疗费、住院费、陪护费等已经由你支付,你最多还需支付个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当然如果对方构成十级伤残同时是城镇居民,那伤残赔偿金差不多五万多,农村居民的话十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两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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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对方病历、出院小结、影像学报告等资料复印一份,检齐材料与律师当面沟通一下,看看对方是否能够评上伤残,再与之协调。另外,你骑的车是电动车还是机动车?如果是机动车,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即可。
追问:医疗报告都在对方手中,事故后四五个月我带对方去复查过一次,医生说恢复的不错。本人骑的机动车,有驾驶证但没交强险,如果有交强险就没这么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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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对方做完鉴定后调解处理,不能就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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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伤在何处,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赔偿多一些,不构成伤残就少一些
追问:就小腿跟脚怀处骨折,如果不构成伤残,赔偿大概在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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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未出来之前不需要赔偿 这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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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由诉讼解决.你可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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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六万不知是否有依据,建议诉讼解决此纠纷.可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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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