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3月8日因公负伤公司未在30日内及时申报,在4月17日我自己申报的工伤认定(5月14日已被认定为工伤),并与4月底自己提出辞职,是否可以以公司违法在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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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属于违约,你可先做伤残等级评定,如构成伤残,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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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确定具体工伤索赔金额和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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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违约,不属于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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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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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工伤保险待遇,有问题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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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