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年初在龙岗布吉转了一间店,因之前合同里有写在一年之内如果我方觉得有任何问题可将店面还给原主人,现在确实出现了问题,我把店铺还给对方,但是还有一部分账款对方现在不给,现在情况很僵,我就觉得既然账款不给那店铺我就还要拿回来,可是对方又不肯。该怎么办?当初签的合同现在还在我手上,这样的话是不是可以说明这间店面现在还是属于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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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
2,要看这笔帐是什么样的。
3,具体可以与律师联系,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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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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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已归还移交过,你们的合同就解除了,无权再要回店铺。至于您的账款,可以另外追索,并根据约定要对方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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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合同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解除合同,那么对方要退回你的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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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