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保证在借款合同到期前(借款时间内,如2012年1月2日至2012年7月1日)这段时间承担保证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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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期限无需还款,除非有特殊情形
2·到期不还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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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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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还款期限未到期之前不需要履行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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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1日的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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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