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处根据五部委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二级公路文件撤销的收费站,在收费站工作14年,签的是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工能不能享有这次五部委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文件中2009---10号文件精神,是否享有妥善安置与经济补赏,是不是聘用合同工就是临时工不能享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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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你应当享有安置补偿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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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劳动合同,依法享有安置补偿,协商不成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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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不存在临时工这一概念,你和单位具有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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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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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实质区别,按劳动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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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