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去年7月底,从江苏苏州一家私人公司离职,之前在此公司做销售工作,经理级别,任职20个月。离职后约十万提奖未付与我,也未有欠条及任何这家公司未予给付的证明材料,此前讨要,法人没有明确不予给付,我也认为为此公司所做的工作和贡献(任职前一年及任职后为公司推荐了一半的骨干人员,离职后协助其公司业务员做单,在职时工作勤奋负责),不会不给我,至此拖了10个月,前几天,再次电话联系法人时,明确不给。我想咨询如何讨要?走什么程序?如果走劳动部门,举证什么材料,写什么材料?要否走法律程序?有无把我?诚谢!

其它综合
2012-05-23 11: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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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