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地性质:开垦地。 面积0.776亩[共4块】。 争议双方:那姜9组【我】 ,大湾3组。 经过:我那姜9组这4块地和大湾3组一责任田相邻,耕种至今已有30多年。09年因城南公路建设需要,大湾3组先被征收,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3组责任田主人报国土实地勘测人员,说这4块地属于他们的,于是国土局错把本该属于我们的这4块地和补偿款划拨给了3组个人。经多次追讨无果。我们拥有这争议地的证据,包括历史见证人、小组证明、村委证明,并上交了国土局和乡府有关部门。而大湾3组却没有任何证据和证明。09年乡府组织过一次调解,我70多岁的父亲当时糊里糊涂的被签了协议,但只针对1/2面积,3组责任田主人只给了2000元的青苗补偿。无数次的找了国土、乡府,却被以已调解为由而拒绝。 请问律师:我那姜9组是否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讨回本该属于我们的开垦地,和应得的耕地补偿款呢?需要什么证据、途径? 跪求答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