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们公司财务经过和股东协议还打过欠条后,挪用了公司几万。这算算不算挪用资金罪吗?谢谢解答。
-
你好,这个不是挪用资金罪
根据刑法第272条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事案件每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判决的方向与具体量刑,其中不仅包括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还包括危害后果、具体情节等等, 具体量刑的轻重,主要根据当事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结合案件数额大小、参与情节轻重、造成后果如何、受害人(受害单位)过错、事后认罪态度、赔偿情况、受害人(受害单位)意见等多个方面综合确定。条件许可应该及早聘请辩护人,会见了解案情、根据案情制定辩护方案。
-
你好,请联系律师详细说明情况
-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民事赔偿可以协商,刑事部分不能协商,具体要看各种情节,应该及早聘请辩护人,会见了解案情、根据案情制定辩护方案,如需帮助请电联。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