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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家公司的业务人员,公司总部在北京,我在南京分公司,公司不是国有企业,我在业务中是直接收取客户现金的,在收取了客户13万的现金之后,我把这个钱用于赌博全部输光了,现在那家赌场我已经带公安去端掉了,我以前从来也没有犯过错误,这次是初犯,我现交了2万元在在取保候审阶段,这2万还是东拼西凑借来的钱,我现在很想还钱给公司,但是由于家庭困难实在还不出来,我家是农村的,之前因为其他事情家里还欠好多钱,请问我这个应该属于什么罪行?量刑标准是什么?如果确实由于客观原因钱还不出来会怎么样?我应该怎么做?谢谢!急盼。 还有就是我如果真的被判刑了,出来之后这个钱还要不要还?我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我家人没有能力偿还。

刑事案件
2009-07-13 14:21: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了。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注意:即使被判刑,这钱还是要还的。
  • 被追究刑事责任,仍负还款义务。
  • 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你所述,最好是按挪用资金处理,法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你还有立功情节,可以减轻处罚。
    第三,公司若主张,你还是要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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