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60岁,因脑梗塞去上海第十人民医院配药。当时因左眼皮下垂,被怀疑重症肌无力,医生说要打个新斯的明和阿托品作试验。我们都没听说过这个病,想这么大的医院来看比较放心,就按医生的办。结果把我母亲弄的神志不清,胡言乱语,就像有精神病一样。折腾了十几个小时,找医院处理,他们推脱说正常反应。结果第二天我母亲又被送去医院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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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复印客观病历,2、封存主观病历和输液、输血残液,3、起诉到法院,4、由法院委托进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行鉴定,5、依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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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是否正确,要看是否有适应症,以及是否有用药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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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差错应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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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又叫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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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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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有重症肌无力这个疾病的,如果对院方治疗有疑问的话,建议第一时间复印并封存病历,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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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