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在重庆西彭承包30余亩土地,用于葡萄种植销售。用农户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未经过村委),承包期为19年。目前本地区已划为规划区,两年内会被征用。我也是农村的,重庆涪陵户口,当时不了解需要,未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现在村委和农办已不受理,理由为该地区已划为红线范围内)。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能得到补偿吗?还能办理土地流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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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转包、出租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的,应经村委备案。但未报村委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你有权获得部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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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转包、出租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的,应经村委备案。但未报村委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你有权获得部分补偿。
追问:能得到哪部分赔偿?青苗费?!土地附作物补偿费?!还是根据《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
我这里能算果园吗?果园需要哪些手续?2009年我办理了个体户。
现在还能办理土地流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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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完全有权利得到赔偿,你已经是土地的使用权人,至于合同是否备案,不影响其效力,建议您积极搜集证据,以便维权,如有疑问,欢迎电话来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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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