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2011年9月17号在私人单位工作,到至今合同,养老保险这些之类的几险都还没买上,到今天2012年5月19日下午突然性的叫我们签合同,要么就是签合同和那个协议,原因是有一部分员工被裁掉了,现在告上公司了,看了那个协议没什么用,我们签合同的话可以要求补偿吗,甚至辞职的话可以要要求补偿多少,如果要打官司我们能拿钱的几率有多大。如果不签的话会不会说是我们不签的到时候。希望各位律师尽快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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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协商不成,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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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证据充分胜诉的可能性就大,搜集一切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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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如果签订后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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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但你要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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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没问题,当然要准备些基本证据,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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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依法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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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