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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难产,现在过了98天的产假,但我的身体还未恢复,所以我想延长假期,是不是叫做哺乳期假?

民事相关
2012-05-19 22:20: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哺乳假是指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你想延长假期应该是病假。
  • 哺乳是每天的喂奶时间
    产假完毕身体不适可以请病假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根据上述规定,你想因哺乳延长假期,不属是法定哺乳期假的内容,单位可以准假,也可以不准。
  • 与单位协商解决。
  • 可以通过医院开病假单,延长你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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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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