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于09年就职福州一家私人食品贸易公司,在10年8月的时侯,公司为了我能稳定在公司工作,要求 我和公司签定了一份股份协议,只要我做满三年,每年可得到公司百分三的分红,每半年发放一次,可到了去年年底,老板说没赚到钱就没给我分红,并说合同不算,要我把合同给他,我很生气就没给他,你说我该不该去要回我应得的那份呢,我又该怎么去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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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给付之诉,要求其按合同约定支付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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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解决,具体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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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维权,具体看你们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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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维权,具体看你们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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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