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本人由于工作上的原因让一位40多岁的老妇从出口出,她不听劝告,想从进口出,由于语言不通,在沟通问题上有点争辩,老妇喋喋不休,本人不耐烦便随口说了句傻逼。不料老妇誓不罢休,连骂不停,本人意识到自己说的不对,便不再还口。老妇还是不罢休,追着我骂,期间老妇的弟弟上来就打了我一拳,接着扇了两个耳光,接下来便是一顿毒打。有人看见后便报警,接着单位一个同事陪我到医院做了检查,查出是眼眶内侧壁骨折。已在派出所做好笔录,做好法医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最后派出所提交检察院时找我签字。后来检察院打我电话,叫我过去调解。我的病可能会留下后遗症。如果调解的话,后来发病该怎办?检察院催的急,感觉像被对方肇事者塞了红包,催的比较急,感觉就想早点完事似的,问下我如何才能正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