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关于社保的事想咨询一下。我于2009年6月进公司,当时公司规定需工作满一年后才帮交社保。2010年4月,因工作需要,被调到公司的另一家单位,当时这家单位刚刚筹建,没人处理社保的问题。到2011年1月才帮交社保。我现在要求公司帮我补缴2010年6-12月的社保,公司说补交不了。且补的话只能补我个人应该承担的那部分给我本人。请问一下是这么回事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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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义务补缴社保的,无法补缴的,应当交未交的部分直接支付给你。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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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如果实在补缴不了,你可以要求单位将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保部分支付给你。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益,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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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应当补缴,如果无法补缴可以把那部分直接给你,如有其它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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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承担其应交纳的部分,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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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