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好,我是在公司工作5个多月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周六晚上九点半老板给我打电话让我周日给他买东西,很急,我没有答应,老板后又打电话说我要是办不了周一就让我办理离职,我拒绝了,周一叫我走人,我想咨询除了双倍工资,还有其他的经济补偿么?入职前说试用期不上保险,就一直没上我3月19转正,4月份才上保险,我有权让他们补缴么,还是有经济赔偿啊?

其它综合
2012-05-15 20:54: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高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双倍工资,半个月工资补偿
  •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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