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王,黑龙江哈尔滨人,2010年10月交定金4万元,拟按揭贷款购买山东名嘉集团(总部济南)下属分公司在德州齐河县的齐齐发大市场商铺一间,交款后一直等按揭手续,但该公司至今未通知我,而且当时给我开具是“普通收据”,不是正规国家商业发票,我现在为此担心此钱长时间的在该公司滞留安全,我多次联系,该公司各部门都推脱,未给予明确答复,目前我大姨突患尿毒症,急需要钱治病,为此我想尽快退钱,请问邢律师,我如何能及时快速拿到此钱,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请给予我法律支持和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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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他们违约不交房的话,应该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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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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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