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顺德一家五金厂,在没办理任何手续,也未实际领取工资,工作5天就工伤了,现在评为7级伤残。我该如何确定我的工资标准呢?我的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依据哪条法律或者法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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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伤待遇计算以受伤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根据您情况,因无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只有5天,工资收入难以确定,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对工资数额举证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参照本单位同岗位的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计算确定。”故此您工伤前的平均工资可参照单位同岗位平均工资或当地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若对我回复满意,请采纳我的回答,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致电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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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厂里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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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约定工资或同岗位员工工资来计;以上都无的,可按本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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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参照本单位同岗位的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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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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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