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遇到了一件很烦恼的事情。我是一个挖掘机小老板在1个多月以前我招聘了一个挖掘机驾驶员小马说 试用3个月由于在试用期间所以没有签合同,就在4月 25日的时候由于没有什么活计就决定从26日起给他们 放几天假可是就在放假的第二天我的另一个员工小刘 开着他的车来约小马一起去江边玩因为我也没什么事 所以我也去了,在车子停到江边的时候我就下次去买 饮料了正当我在去买饮料的路上突然听到小刘喊救命 我就跑去了看到小马在江里我马上跳下去救小马,当 我把小马救到岸上我们为他做了简单的救助就马上把 小马背的车上马上送到医院可是医生说小马已经去世 了。我就通知了他的家人,在他的家人到来之后我又报来 警在警局做了口供又带着警察去看了现场,警察给出 的结论说这是一次意外事故不是他杀。下午他家人又 找来了法医做鉴定法医的结论说没有在尸体上找到什 么伤痕其特征符合溺水死亡的特征这是一次意外事故 不是刑事案件。 现在他家人要我赔偿死者家一大笔钱,我不同意因为 小 马不是在工作期间死亡的他的死又不是我造成的。 他家人要起诉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需要赔偿死者 家属钱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