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于5月6号在我们小区骑电动车自西向东正常行驶和一辆由北向南的小汽车相撞,110来后认定对方全责,我无责。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问题没解决,药费花了2000元了对方还没给我一份钱,我去事故科时对方的车已被他们提走了,给肇事司机打电话他说他忙不见面,我还要接着治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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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在作出事故认定后就应当放车。赔偿问题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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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放车,等治疗终结后,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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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可以让对方提供放车押金,也可以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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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放车,等治疗终结后,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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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方向交警队事故科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可以先把车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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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方向交警队事故科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可以先把车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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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警队没有权利长时间扣留车辆,就损害赔偿问题,可向法院起诉,诉后可申请法院查封冻结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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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交警可以放车;
2、对方应承担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应支付伤残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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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治疗终结后,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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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