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10月27日发生工伤。现在自己出了7000元的医疗费。工伤等级于2012年2月9日由深圳劳动委员会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所有治疗费用的发票和明细单由公司2012年4月20日交到社保局,请问多长时间能够拿到医药费和赔偿金。赔偿金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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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答复如下:
1、10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12个月工资,如果你的工资低于2523元,则以2523为标准计算12个月工资;
2、如果你的工资高于2523元,则按照你的实际工资计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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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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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是十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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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