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私企工作。任维修主管,4月份,我的下属在工作中发生了伤亡事故,当时公安,安监等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给出了事故认定:意外摔倒,碰伤头部,属意外事故。4月发3月工资时就被扣了部分钱款,5月9号单位总经理找我面谈,说是:董事会决定解雇我。我提出:在本单位工作5年,要求按近一年工资平均数支付5个月工资;发放5月工资;支付被扣罚的工资。不知我的要求可否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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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协商解除可以按照你说的方案补偿,如果公司单方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获得更多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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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经济补偿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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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言情形可要求的,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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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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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这样要求的。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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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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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司出解頋你的证明,然后要再更多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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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