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在**彩印有限公司上班,从2011年2月13日开始上班,做到2012年1月7日,当初跟老板约定的是年薪15万,但是2-3月份只发了八千,4-12月份每个月只发了1万,2012年元月工资没发,约定每月休息2天实际上也没有,每天还要工作差不多10小时,后老板还以各种理由罚款,由于当时老板一直不肯签劳动合同,所以现在剩下的工资还有加班的费用一直都没有付,请问这样子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还有别的方法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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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没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 单位不得拖欠工资,你可以以此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赔偿
可申请劳动仲裁追偿,可进一步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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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劳动仲裁,向其索要工资、加班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赔偿。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形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他不能无故辞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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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其他未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福利。
解答:回复4faa2468bafea:可以进一步的沟通,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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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工会出面协调,不成申请劳动监察出面,最后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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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