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11年五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一时左右。在挂车头时因无法下去我们三人便坐叉车下去,以往都是这样我三人坐在叉车下去时,叉车司机不放我们下去,反而把我们升到三米多无高,我们叫他放下,他不放下反而还把我们开往仓库,在进仓库后上小坡后惠尔康司机一叫他突然刹车,垫板断掉把我从三米多高摔下造成左脚跟骨粉粹性骨折。现以十个月了,住院和治疗费还是写的借条
用人单位使用没有培训没有职称开小车货车的司机来开叉车。如果是通过安全陪训他就不会把我们升到三米多高还继续开往仓库。而急刹车到致垫板断掉从三米摔下。
集装箱拖挂车取出车头二米多高的确没法下去也没其它可以下去的办法和设备。以往都是载叉车下去
用人单位在发生事故后一个多月放走骚事者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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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也可选择向侵权者索赔;但能否双倍受偿,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实践中尚有一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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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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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还可诉讼要求赔偿,请立即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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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还可诉讼要求赔偿,请立即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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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