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现在是怀孕6个月,“各种原因”申请停薪留职,但是公司帮我办理停薪留职前要求我先办理离职手续,承诺为我缴纳社保(个人部分还是我自己来承担),不影响产假结束后的生育保险报销,这样合理吗?作为劳动者,应该怎么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5-10 08:59:3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是不得随意辞退员工的,除非有法定情形,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
    2、若你办理了离职手续就不存在停薪留职的说法了,你可以申请休产假,现在根据最新的规定产假是98天。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要求你办理离职手续是不合法的,但是你为什么在怀孕6个月的时候就休假呢,还没到法定休假时候啊。具体请电话或来所咨询。
  • 不合理!办理了离职手续就不存在停职留薪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不合理,是违法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 不合理,离职怎么会留职?离职之后不可能再交社保,
  • 不合理,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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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