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离婚三年多了,由于个人原因小孩一直由她爷爷带着,生活用品跟学习费用由我负担的,现在他提出要我带小孩又不负担任何费用,请问我能要一定的小孩生活费吗|?要怎么要?
-
离婚后,一方未直接抚养子女的要支付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是月工资的20%-30%
-
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
-
如果是你带小孩,对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她父亲支付抚养费。
-
一般可以要求不抚养孩子一方按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