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打伤基本集中在头部,一些於肿,还有最严重的是脸部眼右下角给客人用对讲机砸伤造成组织挫伤,内伤口深可见骨头,骨裂,外伤口三四厘米长,会留疤。一星期后基本消肿,外伤口已拆线。请问现在可以做法医鉴定了吗,还是要等到伤口瘉合后出现疤痕再做鉴定?如果有这样可以法定轻伤,还是轻微伤?工伤又可以定为几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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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同时可以要求打人者赔偿,详情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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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去做一个伤情鉴定,然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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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在受伤之后就可以做。工伤的话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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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和伤残都由法医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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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