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公司05年的时候委托域名代理商用我们的公司名称申请域名。因为当时法律意识不强,没有签订合同。 现在才发现当初注册域名的时候,域名代理商没有用我们的名义而是以他们的名义注册的。结果域名所有权归域名代理商所有。我们这些年只是属于租赁。他们的原话:这是我们的东西,只是租给你们,你们有使用权。但是我们想什么时候收回去就什么时候收回去。想给谁就给谁。和你们没有一点关系。 我认为他们无权利用我们的无知隐瞒这一切。包括域名所有人的存在和变更,还有隐瞒租赁关系。 这种情况属于欺诈吗? 我们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才能拿回域名所有权。 因为域名是以我们公司名字命名的。能当成我们委托他们的证据吗? 我们这些年只交过域名续费,没交过租金。他们也从来没要过租金。这一点要如何证明?

经济相关
2012-05-13 19:26: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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