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88年去世,我父辈1991年签署了家庭协议,由我父亲继承房产150平米及宅基地,我本人于2007年将150米房产拆除翻建,现在有500平米,目前面临拆迁,其中一位长辈提出当时家庭协议的签名不是她本人签的,要与我分拆迁款,继承时效和家庭协议都已过20年,那位长辈是否有权与我分拆迁款。当时家庭会议我不在场,但那位长辈对当时的内容是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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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签订协议书,在协议有效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法治进行时》沈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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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主张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你翻建后,你爷爷奶奶留下的遗产已经不存在了,另外已超过了维权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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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分家协议的内容,应该里说她可以有这样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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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宅基地属于你爷爷,此分家协议有效,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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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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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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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对方已过时效,无权再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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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宅基地属于你爷爷,此分家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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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们的分家协议如果都有签字,就是合法有效的;
2、他的诉求已经过了时效,且标的物房屋已经不存在了,争取的话比较困难
3、具体问题可以电话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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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管她,让她起诉,你会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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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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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