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男性,山东菏泽。去年十月份发烧到菏泽xx医院,去诊断说胆总管有肿瘤,就做啦切除手术,出院后发烧又住啦两次,第三次说又要动手术,我们没有同意,就去省医院,他们确诊是肠瘘,就建议我们去啦南京军区至今还在输营养液,请问这属于医疗事故吗?可以起诉吗?谢谢!
-
你好!
应当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
申请相关鉴定。
-
复印病历并封存。
-
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后咨询,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从事临床工作十余年,相信不会让你失望。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