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段时间接手一个朋友的一间商铺,给了他350000块钱的店面转让费,可中间有些细节没谈成,所以他答应归还交的350000的转让费.可现在已经快两个月了至今未归还全款(中间有急用他给了500元).他当时在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了一个收某某人350000元店面转让款的收据,而在没有其他证明.(另外还有一个朋友在场可以作证).给他要了二个月他都说现在没钱,说我给他的钱他已给了别人还债了.现在他又把之前经营的店铺转让给了别人.他自己因不知去向,手机一直处在关机状态所以一直联系不上.现在我想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诚恳所有懂得程序的朋友指点一下.由于是新人没多少分还望大家体谅一下在此先谢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