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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父亲在世时,有50㎡草房,已经不能居住,由我自己投资改建,其他家人没有异议也没有参与,改建后的房屋产权是我父亲的名。其后由我和父母同住并由我伺候父母,90年父亲去世,家人对房产没有异议,我和母亲一直在此居住并由我伺候母亲,08年母亲去世,家人对房产也没有异议。10年房屋拆迁,今年我兄弟要求在现有房产的价值基础上继承遗产。我们4个子女其他两人放弃继承,(他们早都默许这份房产归我)请问律师他应该继承这份遗产吗?怎样继承多少遗产?其他人放弃继承权他可以与我平分此遗产吗?父亲去世后,母亲和我们是否都有继承权,我母亲的继承份额,是否应该归我?谢谢律师。 咨询人;张 **

继承
2012-04-29 09:44: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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