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反映的问题是:我母亲是1996到2007年参加工作(之前在公司干临时工2年,试用期一年,工资均由公司发,96年8月正式转正),2007年8月退休,共12年工龄(公司说前面试用期和临时工期不算),因2005年劳动法改革,需15年工龄才能领取养老金,所以就给公司交了3万5千元,但是现在公司会计又说医保制度改革,还需上交5万元。
请问,这些钱是否全有我们交,公司就一点都不负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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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具体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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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当地社保局咨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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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咨询当地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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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社保局咨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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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