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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房屋纠纷,父亲1997年去世,母亲2002年去世,在南三里有6间平房,户主是母亲的,母亲在生前留下遗嘱,把6间房卖给崔**,用于生前养老,兄妹5人都签字摁手印,只有崔永胜没签,崔**把母亲养老送终以后,其他姊妹5人都很有钱,却没在父母身上尽到一点孝心,现在反过来把亲姐姐告上法庭,要求重新分房产,请大家给评评理,能分么?父亲是城镇户口,崔*是城镇户口,崔**是城镇户口,,

继承
2012-04-27 22:30: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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