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乡镇政府干了15年的临时工,在15年中,后3年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前的没有签,用人单位也没有为我买养老保险,现在用人单位要辞退我,请问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我吗,辞退后我的补偿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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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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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办理社会保险,如果被辞退,可以要求判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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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保险问题可能有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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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