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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宝宝2011年10月6日出生,村子里土地征地赔偿款正式发放到家里是2011年10月13日。分款是按人均10.5万元,当时就没有宝宝的份额。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人口决断的日期是2011年9月23日。然而9月23日时村民没有人同意他们征地,事情就一直僵持。最后政府采取将补偿款按户存入银行存折,同意的村民直接去领取,(直至10月9日才有个别人家去领取)。我们家一直不同意占用耕地所以就没有去领。2011年10月13日工作人员直接入户,不管同意不同意直接将补偿款放到我家桌上,我们没有动用土地款也没有签字同意,请问孩子可以得到土地赔偿吗?

民事相关
2012-04-26 07: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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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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