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我婚前买的房产是共有产权,有我和母亲的二人名字,婚后我将母亲名下分额买卖成我的名下,新的房产证只有我一人名字。所买下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所买下的房产份额夫妻间约定为男方个人所有是否需公证?或者其他途径来确定夫妻间约定的法律效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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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买下来的这个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你是通过买卖途径购买的,所以按照道理你应该把钱支付给你母亲。如果你想约定个人所有,那么可以去公证或者签定个协议,但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这笔钱要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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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原则上这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实际是母亲赠与的,通常可认为是对你的个人赠与,建议双方约定为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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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欢迎来电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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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欢迎来电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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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成为个人所有,夫妻只需要立一份协议。最好去公证,这样对内对外都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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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约定即可,公证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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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为夫妻共有财产!双立份额可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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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