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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买房的时候交了30000万元,当时卖方说他的房产证下在办理中,房款是交清了的。以后要补钱的话由卖方承担。但是我去房屋管理处查卖方有没有交清房款的时候,管理处确说还没有交清还欠1800多,现在卖方要我和他平分那1800才继续交易下去。合同签过一份但是他没有给我。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怕到时候过户的时候他有问我要钱,或拖着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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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4 14: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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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