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2日,我被刘老板聘请为元鑫电子有限公司的硬件工程师。试用期月薪1800,过后月薪3000。
4月中旬,刘老板和另外一个和伙人郭老板闹了矛盾,下旬分家了。工厂归郭所有。 由于我刚过试用期他们就分了,所以就没有签合约。我继续跟着留老板在他家里办公。最近因为是劳动节,想找他支1000块钱,他却只给了我200块,试用期的工资也没发给我。我很生气,想不干了。
现在的问题是:我想要辞职可是根据现在的情况,怕他不给我结工资,也不知道如何开口跟他提此事!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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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应该按月足额支付。 超过30天为克扣工资,可以请求领导监察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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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心急,怎么没有人在线吗?
再拖我就更麻烦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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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成立,不给的话就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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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合伙人分开未必是企业的分立,你可以向应聘的公司索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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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领导监察大队要求拿到你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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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