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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哥去世了 有些后事应该咋处理 特和前期在九三年离婚 有一女孩判给女方抚养 现在我哥去世了财产给不给他的孩子 父母都再 母亲是个家属没工作 眼睛也看不见 父亲有脑栓 糖尿病 现在还要把户口球按过来 因不因应该让她签到父亲名下 在我哥有病期间孩子没来过 叫了几次都没来 并且还把电话号改了找不到人

继承
2012-04-23 17:14:1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哥哥的女儿是享有继承权的,但可以少分。相关法规: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对于你哥的遭遇深感遗憾。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及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你哥遗嘱的情况下,原则上应该你哥的父母及你哥的孩子均分,当然根据你父母现在的情况,可以考虑适当照顾你哥的父母,多分一部分。
  • 你好,如果你哥没有立遗嘱 就按照法定继承走,由你哥的子女,你的父母继承,原则上对遗产是平均分割的,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 如果你哥没有立遗嘱 就按照法定继承走,由你哥的子女,你的父母继承,原则上对遗产是平均分割
  • 你好,如果你哥哥没有遗嘱那么他的孩子以及父母都有权继承你哥哥遗产的。
  • 1、你父亲、母亲、你大哥的孩子都是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2、未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部分或者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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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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