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个外来打工者,之前在一个台资厂工作,后来离职,写申请上去,他不让我离职说是让我把工作交接好了才可以,但是当是我已经交结了,不让我走,也没有给我11天的工资,还罚了我450元。我能否告的了他,可以追回我的权利吗?我没有证据,辞工书在那个厂里。我该用什么途径追回我的利益。

婚姻家庭
2008-03-30 21:40: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