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底登记结婚,2005年9月女儿出生。2006年户口所在地的父母房子拆迁。2007年拆迁补偿房子的时候父母给了我一套房产(这个房产证上就我一个人的名字)。女方现在要离婚请问这套房子是父母的财产赠与我的有女方和小孩的份吗? 如果小孩归女方抚养,女方要求我除了付每月的小孩抚养费之位还要承担小孩上学,生病和结婚等等所产生的费用的一半?这个合理吗?如果小孩归我抚养我能不能也这样要求女方也必须承担小孩上学,生病和结婚等等所产生的费用的一半? 求解答 ? 我怎么才能看见你们给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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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属于你父母赠与给你的个人财产,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及平均分担孩子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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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小孩的抚养费由对方支付,其他费用应当平均分摊。
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找南京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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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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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能要求分割房子,孩子的抚养费、学费应该由你们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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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属于你父母赠与给你的个人财产,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及平均分担孩子的其他费用。建议委托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以打电话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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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小孩的抚养费由对方支付,其他费用应当平均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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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属于你父母赠与给你的个人财产,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及平均分担孩子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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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为你的个人财产;
小孩一方抚养,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协商不成,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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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