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目前有个事想咨询下您,我在一个公司做业务,3月底被一个骗子公司骗走了237万的货,这个片子同时骗了十来家工厂,我们目前已经报案,深圳经侦局已经立案侦查,全国通缉了,但是目前还没有消息,被骗的这批货都是正常签合同,公司领导同意付款方式,同意下单,同意发货的,并非我个人私自走货,全部流程都是有公司领导签字的。
目前案子还没有破,公司老板就宣布要我赔偿被骗的237万中的30%(合计71万)目前已经停发我的提成,公司目前还留存我2011年的提成8万元,加上2012年2-3月的提成3万多元,还有没有发货的提成2万左右,这种情况下,我个人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取得我劳动所得?这些劳动所得跟被骗的订单都没有关系的,目前没有书面的通知,就的停发一切提成,因为经侦局说了,有的案子要几年才能破案,一直这样拖着我的劳动所得,是否合理?请律师指点,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