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年前,完全自费,由单位帮助建筑自己居住的房屋一套,3年前单位建好以后,发了房屋分配证,现在我们已经入住3年。我们老夫妻今年都已经80岁了,这一套房子,我们想在我们去世以后,全部给小女儿继承(我只有两个女儿)。我已经写好两份遗嘱,内容完全相同,分别交给两个女儿保存了,大女儿也知道这一套房子,我们将作为遗产全部给小女儿了。所以大女儿也写了书面证明放弃对这一套房子的任何继承权,大女儿的书面证明也交给小女儿收藏了(因为我10年前已经帮助大女儿买过一套房子)。请问这个遗嘱有效吗,谢谢你们给于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