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段时间我在工地上因为小事跟人动手,但是是对方先动手打人,而且还把我鼻子打骨折,住院做了手术,住了十三天,包括医疗,住宿,交通费等一共花了11356,手术后我都瘦了好几斤,然后又耽误了近一个月的工天,每天是四五百的工资。现在我的鼻子还在恢复中,连气味儿都闻不了了,还要去复查。现在我想让对方赔付我的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交通费,根据法律,多少钱应该合适呢?感谢您帮我解答,我见年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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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赔偿数额要结合你的实际情况来定。比如是否有护理人员,几个人员护理,实际的误工费用是多少。交通费是多少,伤情是否构成残疾,在构成残疾的情况下,是否存在由你抚养的人员等。只有具体情况全部清楚了,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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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伤情鉴定,再要求赔偿。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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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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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做伤情鉴定,如果够上轻伤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可以提出民事诉讼,建议当面咨询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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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还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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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